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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939748/2016-01135 发布机构: 日博网站 名  称: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13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
分 类: 计划生育 发文日期: 2018年01月08日 文  号: 粤卫〔2017〕153号

粤卫〔2017〕153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发展改革局(委)、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体育局、中医药局、残联、老龄办: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3部门印发的《“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维护老年人的健康功能,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特制定《广东省“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体育局
广东省中医药局              广东省残联
广东省老龄办
2017年12月25日


广东省“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更是推进健康广东的最佳战略机遇期,但同时也是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龄化压力日益增大的时期。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健康老龄化社会,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健康广东2030”规划》等规划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健康老龄化是指从生命早期开始,对所有影响健康的相关因素进行综合、系统的干预,营造有利于老年健康的社会支持和生活环境,全面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就。

1.初步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城乡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2万个,比“十一五”期末增长542.4%,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95%和83.7%;全省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8.6张,比“十一五”期末增加18.3张,增幅178%。养老服务多种模式不断涌现,养老服务多样化供给形式不断创新,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局面逐步打开。

2.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2015年全省各类卫生计生机构4.8万个,医疗机构床位数 43.6万张、执业(助理)医师 22.9万人和注册护士25.4万人,较2010年分别增长45.2%、31.0%和51.4%。医疗机构20分钟服务圈覆盖全省96%以上家庭,县域内住院率达到78.6%,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明显改善。

3.健全基本医疗保险体系,高度重视老年群体的健康保障工作。强化政府对贫困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责任,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由政府资助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对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规定的报销比例适当倾斜,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将老年人高发的疾病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通过免除起付线和享受住院报销比例,方便老年人门诊治疗及减轻费用负担。强化大病保险精准扶贫功能,明确向困难人群倾斜性报销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广州市纳入全国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保障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必要的医疗护理。

4.健全养老相关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截至2016年,全省共有十几所技工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并把康复护理类专业技术人才纳入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岗位人才等“三类”重点培训项目。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鉴定工作。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挑战。

1.老龄化速度呈现不断加快的态势,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不断增长。“十三五”时期,全省人口老龄化程度将持续加深。预计到2020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1539万,占比升至15.9%以上。与此同时,失能老人、半失能老人、残疾老人逐年增加,老年人对于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服务的刚性需求日益增加。此外,家庭结构呈现小型化、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流动老人和留守老人规模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家庭面临照料者缺失的问题。

2.老年健康政策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多层次老年健康保障体系亟待加强。医养结合长效机制仍有待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与基本医疗尚未接续;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体系尚未构建。

3.区域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差异较大,老年健康服务供给能力亟待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且结构不合理,养老床位总量不足与空置现象并存的问题突出;养老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存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

4.老龄健康信息化水平明显滞后,基层老龄健康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客观对老年人健康档案的建立和评估、老龄健康大数据的形成提出更高要求。老年健康服务水平和运营治疗效益不高,基层老龄健康服务人才较为匮乏。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维护老年健康权益和满足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健康服务体系由以提高老年疾病诊疗能力为主向以生命全周期、人群全覆盖、健康服务全覆盖为主转变,显著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进一步改善健康公平,为建设卫生强省、打造健康广东提供有力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健康优先。把健康老龄化规划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形成有利于老年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2.以人为本,突出重点。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健康特征和诉求,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重点做好对有需求的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健康保障和服务关爱工作。

3.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既要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服务、监督管理等职能,还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社会活力,增加老年健康服务资源供给。

4.立足省情,因地制宜。立足省情,结合“粤东西北加快发展、珠三角优化发展、广深形成医疗卫生高地”的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新格局,分类别、多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为老健康服务。

5.整合资源,创新驱动。统筹城乡资源,发挥社区基础性作用,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动老年健康服务模式转变,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健康生活质量。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建立覆盖全省城乡老年人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宣传教育、预防保健、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工作。到2020年,老年人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7.8岁,推动卫生强省和健康广东取得显著成效。

——公平可及、兼顾质量的老年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日趋成熟,老年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有序衔接、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打造整合型服务模式,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
  ——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探索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老龄化各项工作全面推动、持续发展。


表1  “十三五”期间健康老龄化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指标
目标值
1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80%

2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率

65%

3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

40%

4

医疗机构设置老年人绿色通道

100%

5

老年人健康素养

10%

6

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35%


三、主要任务
  重点围绕广东省老年健康工作的重点难点与薄弱环节,进一步优化老年健康与养老资源配置与布局,优化存量、补齐短板,加快推进全省整合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一)推进老年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
  1.进一步加强老年健康教育。深入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科学文化、心理健康、职业技能、家庭理财等内容的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健康知识与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充分整合卫生计生系统的健康教育资源,依托健康中国行、广东省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健康知识进万家等平台,借助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精心设计和推出针对老年人特点的健康教育项目、活动和适宜工具、技术,积极宣传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技能训练,普及老年健康保健知识技能。积极发展社区老年健康教育,特别要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基层卫生计生机构主阵地作用,结合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高健康教育服务的可及性、针对性与有效性,面向全社会宣传健康老龄化的新理念,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老年友好的氛围。

2.加快构建健康素养与环境健康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县区的健康素养监测系统,加强老年人健康素养监测,为制定健康政策提供依据。建立健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开发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具,科学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健康的影响。加强健康危险因素监测与评价,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工作,尤其加强农村改水改厕、环境卫生整洁工作。   

(二)加强老年健康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老年健康管理水平。
  3.进一步做好老年疾病预防工作。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适当调整老年人健康体检的项目和内容。促进中医药与老年疾病防治结合,推广老年痴呆、跌倒、便秘、尿失禁等防治适宜技术,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口腔疾病的监测评估工作,针对可控健康危险因素确定优先领域,深入开展健康筛查干预和健康指导,促进老年人功能健康。

4.进一步推动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启动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高龄独居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建立老年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

(三)健全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可及性。
  5.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服务老年人的功能建设。加强康复医院、护理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病科建设,争取全省建立至少5所老年病专科医院或老年病科医疗优势明显的综合医院。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医疗服务中心重点加强社区护理与康复病床设置,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的医师到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加强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推动安宁疗护机构发展,加快安宁疗护人才培养,逐步提升安宁疗护能力。倡导为老年人开展义诊,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6.进一步加强老年健康相关科研工作。加强医学院校与医院医学教育科研合作,加强老年病科学科建设,推进临床老年病科研究创新。研究大样本下判定与预测老年健康的指标、标准与方法,研发可穿戴老年人健康支持技术和设备。探索老年综合症和共病的发病过程与规律,研发综合防治适宜技术、指南和规范,构建老年健康管理网络。
  (四)积极推动医养结合服务,进一步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
  7.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协议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各类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重点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所需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服务。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居家老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研究出台老年人健康分级标准,健全相关服务规范、管理标准及监督评价机制,研发相应的质量管理办法。

8.积极推动居家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发展。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探索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培育社会护理人员队伍,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为家庭成员提供照护培训,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比较健全的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

(五)加强医疗护理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服务老年人健康的基础。
  9.进一步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住院老年人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鼓励发展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老年商业健康保险,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有条件的地区可为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老年人、80岁以上的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地方试点基础上,按照国家部署,积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10.进一步加大对贫困老年人的救治救助力度。全面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加大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低收入家庭中老年人的救助力度,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老年人进行分类救治,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给予相应医疗救助。

(六)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进一步提升多元化的老年健康服务水平。
  11.开展老年人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中医药方法,推进中医药理论与技术创新,扩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不断丰富老年人中医健康指导的内容,根据老年人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更多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加强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临床研究能力建设,提高急危重症、疑难杂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加强中医护理人员配备,提高中医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水平。
  12.积极探索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模式。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推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探索建立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基地。

(七)以老年人多样化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推动老年健康产业发展。
  13.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产业。大力推动生活照料、健康养生、健康体检、咨询管理、基因检测、运动康复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大力提升药品、医用食品、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保健用品、保健食品、老年健身产品等研发制造技术水平。鼓励发展老年健康服务新业态,积极推动多样化的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发展。积极拓展第三方老年健康服务,引导发展专业、独立的医学检验、卫生检测、医学影像、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机构,扩大健康服务相关产业规模。

14.以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带动健康养老发展。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开展面向社区、家庭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覆盖率和质量效率。搭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对接各级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资源,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慢病管理、安全监护等服务。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建设,为机构养老人群提供便利服务。

(八)全面推进适老健康支持环境建设,进一步营造老年友好社会氛围。

15.进一步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建设老年人社会参与支持环境,以老年健康为中心,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到实处,从与老年健康息息相关的各方面入手,优化“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推进老年人住宅适老化改造,支持适老住宅建设。强化住宅区无障碍通行,构建社区步行路网,发展适老公共交通,进一步完善老年友好交通服务。加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优化居家养老社区环境,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爱老的社会风尚。

(九)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16.进一步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全省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全面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努力培养一批有爱心、懂技术、会管理的老年人健康服务工作者。允许医护人员多点执业,探索放宽执业注册限制,研究护理人员独立开设护理机构政策。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养老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并逐步提高其工资待遇。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或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鼓励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为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提供岗位。重点建设一批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与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规划实施的评估监测。一是各地要强化老年健康工作的部署,将健康老龄化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要把健康老龄化与健康广东、健康促进、民生改善相衔接。二是要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快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及时解决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建立健全监测动态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强化部门间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加强相关部门协调,落实政策。强化各级卫生计生、发展改革、教育、工业与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体育、中医药管理、残联、老龄等部门间协调合作,共同为实现健康老龄化规划目标提供政策支撑。二是出台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在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人才培养、政策保障等方面对老年健康工作予以支持和倾斜,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政策。

(三)培育社会力量,深化健康交流合作。一是支持社会资本进入老年健康产业市场,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兴办健康服务机构。二是鼓励社会组织发展,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等各类组织开展老年人健康关爱服务活动。三是继续深化与港澳台乃至其他国家的老龄健康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老年健康交流合作,深化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以及欧美、东盟、南太平洋地区等区域国家交流合作。

(四)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加强老年健康事业人力资源建设。一是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健全多层次人才评价激励模式。建立符合老年健康事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创新人才使用、流动与服务提供模式,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二是加强医教协同,建立完善老年健康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加强老年健康事业人力资源建设。